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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执业药师考试辅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
发布时间:2019-08-11   执业药师

2019年执业药师考试辅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

大纲要求: 不正当竞争行为

欺诈性交易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低价倾销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诋毁商誉行为、搭售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招标投标中的串通行为

1.欺诈性交易行为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2.商业贿赂行为

(1)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2)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

(3)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