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以下简称原规定)要求的中专学历人员(含免试部分科目的中药学徒人员),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规定执行,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按照原规定,中专学历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很多中专考生对报考条件还不太了解,3月2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国家药监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执业药师政策改革,执业药师考试发生变化。
所以中专学历2021年之前可以参加执业药师考试,考试、报考条件都按原规定进行。
中专学历报考2019年执业药师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并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中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7年;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7年。
中专学历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为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