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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国执业药师统一考试药剂学基础知识点:散剂
发布时间:2021-03-10   执业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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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资格考试药剂学基础知识点:散剂

  散剂系指药物或与适宜辅料经粉碎、均匀混合而制成的干燥粉末状制剂。分为内服散剂和局部用散剂。

  内服散剂一般溶于或分散于水或其他液体中服用,亦可直接用水送服。

  局部用散剂可供皮肤、口腔、咽喉、腔道等处应用;专供治疗、预防和滑润皮肤为目的散剂亦可称为撒布剂或撒粉。

  散剂在生产和贮藏期间均应符合下列有关规定。

  一、供制散剂的成分均应粉碎成细粉。除另有规定外,内服散剂应为细粉,局部用散剂应为极细粉。

  二、散剂应干燥、松散、混合均匀、色泽一致。制备含有毒、剧药或药物剂量小的散剂时,应采用等量递增配研法混匀并过筛。

  三、散剂中可含有或不含辅料,内服散剂需要时亦可加矫味剂、芳香剂、着色剂等。

  四、用于深部组织创伤或损伤皮肤的散剂应无菌。

  五、散剂可单剂量包装亦可多剂量包(分)装,多剂量包装者应附分剂量的用具。

  六、散剂应避光密闭贮存,含挥发性药物或可吸潮药物的散剂以及泡腾散剂应密封贮存。

  「粒度」 除另有规定外,取供试品约10g,精密称定,局部用散剂置七号筛,筛上加盖,并在筛下配有密合的接受容器。照粒度测定法(附录Ⅸ E第二法,一)检查,精密称定通过筛网的粉末重量,不应低于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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